圍繞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創建“建筑節能市”總體目標,堅持統籌兼顧推進和科技引領,實施“一提”(提高新型建筑的質量和水平)、“兩強”(強力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強力推進熱計量改革)、“三促”(促進綠色建筑加快發展,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化發展,促進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積極進行)專項行動,加快我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步伐。
關鍵詞
提高新型建筑節能標準
新建建筑要節能。城鎮新建建筑要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設計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達到100%。嚴把規劃審查關。各級城鄉規劃部門要依法對新建建筑進行規劃審查,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標準的,不得頒發建筑工程n劃許可證。嚴把設計審查關。各級建設部門要強化建筑節能設計質量管理,嚴格進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施工圖未通過節能設計審查的不得開工建設。嚴把施工質量關。各級建設部門要理順建筑節能監管機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管職責,嚴格施工過程監管,嚴格加強保溫材料、門窗等n場材料的監管。嚴把房屋銷售關。各級房管部門要全面執行商品房信息公示制度,在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應在房屋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建筑節能相關信息,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嚴格執行審批責任制和問責制。堅持“誰審批、誰監督、誰負n”原則,對問題工程發現一起,查處問責一起。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建筑節能檢查、抽查和即時處罰形成制度化。
住宅產業化。有條件的縣區要積極謀劃建設住宅產業園,扶持一批住宅產業化生產基地,打造住宅產業鏈。重點推廣應用n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等4類產業化住宅結構體系,非砌筑類型的建筑內外墻板等6類預制部品,住宅全裝修及住宅產業化成套技術。2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項目,至少有一個單體建筑實行一次裝修到位或菜單式裝修,以促進個性化裝修和產業化裝修相統一。
關鍵詞
強力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熱計量改革
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改造。年內完成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改造89萬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72萬平方米、大型公建8.5萬平方米、公共機構辦公建筑8.5萬平t米。完善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的安全與質量監督機制,落實工程建設責任制,切實抓好改造質量和防火安全。既改項目竣工后,要進行建筑能效測評,達不到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供熱計量改革。到年底,市區和縣城住宅供熱計量收費面積要分別達到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37%和17%以上。完成收費現狀調查。盡快摸清底數,達不到計量收費條件的要逐一整改,確保10月底達到計量收費條件。完善計量收費政策。9月底前,出臺基礎熱價比例30%、計量熱價比例70%的價格政策和“多退少補”的收費政策,并在2013—2014年采暖期全面實行,取消“面積上限”。新建、既改建筑嚴格按照標準安裝系統調控裝置、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并落實新的計量收費政策。強化工作監管。對拒不推行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熱企業,不再發放任何補貼,并在市場準入、特許經營和經營許可方面給予限制。
關鍵詞
促進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和公建節能改造
綠色建筑。2013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達到17%以上。自2013年8月1日起,政l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對于其他新建項目,在辦理土地、環保、發改、規劃和建設手續時,都要將綠色建筑達到17%以上作為約l性條件,實現指標和項目“雙落地”。
綠色生態新區建設。完成相關規劃編制工作:2年內綠色建筑開工面積不少于200萬平方米,其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達到30%;年內啟動1個中德被動式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并在2年內建成。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2013年,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比例達到40%以上。12層及以下居住建筑與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熱水消耗大戶要采用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市新區和10萬平方米以上建設項目及城市大型綜合體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比率要達到50%以上。
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年內,基本建成市級節能監測中轉平臺,力爭與省級能耗平臺聯網,實現動態監管。研究制定各類型公共建筑的能耗限額標準,并對公共建筑實行用能限額管理。開展“節約型校園建設”活動-并在中心城區啟動一個示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