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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3)
時間:2013-09-09 20:12:01 作者:綠建之窗 來源:石家莊日報 閱讀:4407內容摘要:今日,《石家莊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通過本報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本報記者就市民關心的一些問題采訪了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負責人指出,新一屆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地方立法工作,把民主立法、開門立法作為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提高立法質量的重要蕩搿T誚期出臺實施的《...第五十五條(市政工程許可)
申請辦理市政類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
(二)土地使用證明文件或土地權屬人意(現狀為市政設施用地或已完成代征手續的市政設施用地除外);
(三)建設工程技術設計圖;
(四)市政建設工程項目核準、批準、備案文件(城市市政管網更新、改建及老舊小區完善市政配套項目除外);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道建設工程需提供各專業管線單位配合道路同步實施管線的意見;建設項目管線接口和道路開口時需提供項目合法的證明材料;對城市安全、環境保護、文物保護等可能產生影響的項目,還應當提交說明材料和技術依據。
屬應急搶險工程的,建設單位可以先行施工,同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書面報告,并在其確定的期限內補辦各項手續。
第五十六條(簡易審批)
在工業園區內的工業、倉儲、物流等產業項目,以及建筑規模在1000㎡以下的其他項目,經審查不妨礙他人權益、不違背城鄉規劃強制性內容的,不再履行公示程序,不再單獨批復建設工程計方案,直接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物外立面裝修,項目內部綜合管網建設,只批復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不再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五十七條(分期實施)
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定后,工程內部含有多個項目或多棟建筑的,可以分期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必須合理安排配建公共設施時序,保證配建公共設施先期建設。公共設施先期建設比例不得低于整體項目中的公共設施建設比例。
第五十八條(修詳、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修改)
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不得隨意修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鄉規劃管部門方可依法修改,并按規定程序審批:
(一)因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改導致無法按照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設的;
(二)因文物保護、地質災害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原因致使無法按照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建設的;
(三)整體建設項目或位于獨立地塊內的分期建設項目,在尚未實施建設、不違背規劃條件、不涉及他人利害關系或利害關系人已經同意的前提下,建設單位申請修改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規定確實需要修改的,審定機關應當在符合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將修建性釹腹婊、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修改原因、修改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聽證會、座談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日。因修改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依法給予補償。
第五十九條(工程建設活動各方義務)
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設計單位不得提供施工圖設計,施工單位不得進場施工。
第六十條(建筑物的拆除)
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建設工程開工前,應拆除須代拆和自行拆除的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暫時保留的,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前拆除。
臨時搭建的施工設施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前拆除。
第六十一條(建設工程監管)
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定線和槽底定位。在建設工程的基槽開挖、基礎施工、地面首層、頂層封頂、建設工程外裝修、室外工程及景觀環境設施等規劃核驗環節,在市政工程的基槽開挖、地下工程覆土前管徑核驗和覆土后核驗環節,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驗通過后方可進行下一階段施工。經核驗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并予以改正。
第五節鄉村建設規劃管理
第六十二條(一般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興辦企業、公益事業,建設鄉村公共設施、集中村民住宅建設,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條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規劃條件申請書;
(二)項目批準或者核準、備案文件;
(三)占用土地權屬證件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土地預審意見;
(五)占用地原權屬村莊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建設的意見書。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規劃條件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由鄉鎮政府初審后,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經審查,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符合規劃條件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集中建設的村民住宅,在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前,還應由鄉鎮政府組織公示并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聽證的權利,公示期不少于10日。
第六十三條(宅基地規劃許可)
村民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申請新宅基地建設住宅,或在自己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按照《河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新申請的宅基地用地紅線圖作為鄉村建設許可證附件。
第六節臨時建設規劃管理
第六十四條(臨時建設工程)
嚴格控制臨時建設工程,確需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臨時建設工程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2年。確實需要延長使用期限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之前,向批準機關申請延續手續,經批準可以延續一次,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節規劃核實
第六十五條(建設工程規劃核實)
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核實。申請規劃核實應提交下列材料: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二)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勘測單位出具的測量成果圖等資料;
(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規定并已向社會公示的其他材料。
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實,對符合規劃審批的建設工程應當出具規劃核實證明。對違法建設改正后符合要求的出具規劃認定意見,不再重新辦理規劃許可。
未經規劃核實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屋登記等手續,工商、環保、衛生、公安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證照。
第六十六條(鄉村建設規劃核實)
鄉村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初步核實后向城鄉規劃部門申請規劃核實。申請規劃核實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附件;
(二)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勘測單位出具的測量成果圖等資料;
(三)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規定并已向社會公示的其他材料。
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實,對符合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應當出具規劃核實證明。
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設個人住宅的無需申請規劃核實。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六十七條(人大的監督檢查)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并接受監督;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并接受監督。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根據需要,可以對城鄉規劃工作做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第六十八條(政府監督)
各級人民政府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按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城鄉規劃的監督檢查。對在城鄉規劃編制、修改、審批、實施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行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或直接糾正。
第六十九條(違法建設查處職責劃分)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規劃管理的聯斯ぷ骰制,建立信息平臺和考核考評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協調違法建設查處工作,控制違法建設。
有關執法部門和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以下職責負責違法建設的查處和控制工作:
(一)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負責違順竅綣婊的城鎮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村建設工程的批后監管和鄉村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分別按照土地管理、建筑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和物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爍涸鴆櫬ξシㄕ嫉亍⑽シㄊ┕ず陀跋焓腥蕁⑽鏌倒芾砬內部違反物業使用和維護的有關規定等違法建設行為;
(四)縣(市)、區政府負責轄區內違法建設的控制工作,對違法建設組織實施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
(五)街道辦事處協助有關執法部門和縣(市)、區政府訟角內各類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和控制。
第七十條(誠信體系建設)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建立工程建設領域誠信管理體系,加強對建設工程設計、開發、施工、監理單位的誠信管理,監督有關部門對不守誠信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并公布。
第七十一條(規劃執法的瞬櫓貧群鴕撲橢貧)
城鄉規劃執法部門應建立巡查制度,對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各類建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管理的建設行為。對發現的不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違法、違規事項,應及時通報或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第七十二條(對違法建設采取的手段)
城鄉規劃執法部門對在建違法建設的單位或個人下發停工通知時,可以同時通知供水、供電、供氣等部門,有關部門應當停止對在建違法建設工程的水、電、氣供應服務。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七十三條(政府及部門責任)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或單位)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監察機關或者上級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城鄉規劃的編制、修改、審批、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
(二)縣(市)、區政府未及時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致使違法建設擴大,或未認真履行查控違法建設的主體責任,使本轄區內違法建筑面積占當年建設的總建筑面積比例達到百分之十五以上的;
(三)對違反規劃的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及參與違法建設的施弧⒓嗬懟⒅薪櫸務單位應當處罰而未處罰的;
(四)對未取得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或擅自改變規劃核定用途的建設工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進行房屋登記,或核發有關執照、許可證的;
(五)未按查處違法建設聯動機制的規定征求相關部門意見或提供相關資料、信息的;
(六)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組織為違反規劃的建設行為提供土地及其他便利條件的。
第七十四條(無證違法建設處理)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由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恢復原狀,可以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強制拆除、恢復原貌,城鄉規劃執法部門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的罰款。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已取得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文件且建設內容符合審查文件要求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的罰款。
對無法確定違法建設單位,對土地使用權人或管理人進行處罰。
本條例所指違法建設工程指新建、擴建、改建的存在違反城鄉規劃事實的建(構)筑物的單體。
第七十五條(未按證建設的璺ńㄉ璐理)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按照建設工程許可內容進行建設,尚可采取局部拆除等改正措施能夠使建設工程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求的,由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按期改正的,處違法建設部分工程造價百分之五到十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采棖恐撇鴣等措施,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的罰款。
對無法采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設,城鄉規劃執法部門應當責令停止建設并限期自行拆除、恢復原貌。逾期未自行拆除、恢復原貌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強制拆除、恢復原貌,城鄉規劃執法部門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的罰款。
第七十六條(沒收等情況的解釋)
因拆除違法建設可能影響相鄰建筑安全、損害無過錯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或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確實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七條(鄉村旆ńㄉ璐理)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七十八條(對拒不停工、拒不采取改正措施、拒不自行拆除的加重處罰)
違旖ㄉ璧目發經營單位拒不執行城鄉規劃執法部門作出的責令其停工、限期改正、限期自行拆除決定的,除按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外,城鄉規劃執法部門報請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開發經營單位取消其3年內在本市參與土地出讓受讓的資格。
對拒焱9さ氖┕さノ唬城鄉規劃執法部門可以對其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由建設主管部門取消其2年內在本市參與施工投標的資格。
情節嚴重的,資質管理機關還可以降低開發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吊銷其資質證書或提請原發證機關降低其資質等級、吊銷熳手手な欏
第七十九條(違法變更建筑用途的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房屋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恢復原用途,逾期不恢復的,對個人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且政府相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相關臁⒄鍘
第八十條(既有建筑物擅自改變外觀的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擅自改變原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其他設施外觀、形式、色彩、材質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產權人或管理人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一條(建設單位未公示的處罰)
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在施工現場和房屋銷售場所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或在工程建設期間未保持公示設置完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將公示內容予以公告。
第八十二條(對不配合規劃管理的處罰)
建設單位和個人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工,可并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在重要核驗環節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驗而進入下一階段施工的;
(二)建設、施工單位和個人妨礙、阻撓、拒不配合城鄉規劃執法部門依法監督檢查活動,或不提供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的。
第八十三條(勘察設計單位法律責任)
在規劃審批、違法建設查處過程中發現以下情形,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停止受理相應勘察設計單位設計圖件2年;情節特別嚴重的,由資質管理機關或原發證機關降低其資質等級、吊銷其資質證書。
(一)設計單位為未取得規劃條件的建設項目提供設計方案,或違反規劃條件、有關技術規定出具設欠槳傅模
(二)不依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或違反城鄉規劃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施工圖設計的;
(三)勘察、設計單位提供虛假勘測、設計成果的。
第八十四條(違反臨時建設規定的處罰)
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或未按照批準內墻行臨時建設,以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由城鄉規劃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并對建設單位或個人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強制拆除。
第六章附則
第八十五條(適用范圍補充)
井陘礦區內的城鄉規劃管理按本條例對縣的規定執行。
第八十六條(實施時間)
本條例自年月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施行的《石家莊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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