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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時間:2013-10-30 11:16:21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4106內容摘要: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進行解讀。為了適應全省供熱用熱要求,今年8月29日,河北省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以[2013]第7號省政府令頒布。作為全省第一部關于供熱用熱方的政府規...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進行解讀。
為了適應全省供熱用熱要求,今年8月29日,河北省政府第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以[2013]第7號省政府令頒布。作為全省第一部關于供熱用熱方面的政府規章,《辦法》將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辦法》進行解讀。
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省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李賢明介紹,《辦法》共計八章五十六條,包括總則、規劃建設、供熱管理、供熱計量、用戶服務、設施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八部分。《辦法》緊緊圍繞最根本的體制問題、最核心的溫度問題、最關鍵的價格問題、最基礎的穩定供熱問題、最現實的權益保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供熱用熱管理工作由住建主管部門負責
現象:從國家和省里來看,住建部和住建廳分別負責全國和全省的供熱管理工作,但具體到各城市和縣(市),供熱的主管部門不盡一致,有的在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如石家莊、唐山、邢臺、廊坊、承德。有的在城管局,如秦皇島、滄州、衡水,有的在公用事業局,如邯鄲、e定、張家口。另外邯鄲市公用局、保定市公用局、衡水城管局只負責城區的供熱工作。
規定:為此,《辦法》緊密 合這一現狀,明確了全省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設區的市、縣(市)的供熱用熱管理工作由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供熱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
編制供熱專項規劃
集中供熱管網區域內不再新建分散燃燒鍋爐
現象:近年來,河北各地相繼制定了供熱專項規a,但是規劃落實情況不太理想。部分城市并沒有按照規劃進行熱源建設,多熱源的也沒有聯網運行,造成熱源及熱網布局混亂,水力平衡失調,能源浪費嚴重。
規定:針對此情況,《辦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供熱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供熱專項規劃,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實施。經批準的供熱專項規劃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批準機關批準。
供熱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供熱專項規劃,合理安排熱源和管網布局,使其與不斷增長的城市居住規模相適應。新建、改建、擴建供熱o程,應當符合供熱專項規劃,并依法辦理工程項目審批手續。
同時,結合當前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辦法》還規定t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的區域內,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鍋爐,應當予以拆除,并將供熱系統接入集中供熱管網。
避免捆綁收費
一體化經營管理供熱單位將直供到戶
現象:目前部分城市供熱實行物業托管收費,帶來一系列矛f問題。一是物業單位對產權屬于業主的二次管網沒有相應的管理措施。二是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為自身利益經常控制閥門開度,虛報采暖戶數,而供熱企業對此沒有相應的制約手段。三是熱用戶室溫狀況和需求不能直接反映到供熱企業,部分物業公司采暖費和物業費捆綁收費,引發的供熱矛f和投訴不斷。
規定:為解決這些問題,《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供熱應當實行管網、換熱站、用戶一體化經營管理 制,由供熱單位直供到戶。尚未實行一體化經營管理體制的,有關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取消由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自行管理換熱站的模式。
供熱需持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
供熱經營許可是由《河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設定,由省住建廳負責實施。《辦法》對供熱經營許可做了進一步細化。明確了供熱經營許可的條件、許可時限。
第十六條規定從事供熱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并按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規定的范圍供熱。
第十七條明確申請供熱經營許可證必須符合供熱規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有穩定的熱源及特許經營區域、有專業技術人員及設備等六項條件。
第十八條規定供熱經營許可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核發供熱企業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室溫不低于18℃
異常低溫天氣可提前供熱或延期停熱
現象:河北各市供熱時間不一,北部城市張家口、承德每年11月1日開始供熱,秦皇島11月5日開始供熱,供熱期都是5個月。其它城市都是11月15日開始供熱,供熱期4個月。
規定:為應對極端天氣,讓群眾及時享受溫暖,《辦法》第二十一條對供熱時限及提前供熱做出規定。要求供熱單位應當按當地政府確定的起止時間供熱,不得擅自變更。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在開始供熱時間前15日具備供熱條件。
如遇異常低溫情況,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提前n熱或者延期停熱,并對提前供熱或者延期停熱發生的費用給予相應補貼。
供熱溫度一直是群眾和供熱企業關注的焦>,《辦法》中也予以明確,按照最新《住宅設計規范》要求,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應當保證居民熱用戶臥室、起居室(廳)和衛生間的室溫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溫應當符合國家住宅設計規范的要求。非居民熱用戶的室溫執行國家標準或者由供熱用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具體內容體現在>二十二條。
全面推進熱計量改革
設備購置安裝費用納入開發建設成本
現象:實行按計量收費是供熱計量改革的主要內容,國家和河北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但部分城市有安裝了供熱計量裝置的建筑卻沒有嚴格實行供熱計量收費的現象,造成設備閑置和資金浪費,同時-影響了用戶行為節能的積極性。
規定:為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革,《辦法》設供熱計量專章,對有關事項予以明確o在第二十六條對熱計量裝置的安裝及收費做出規定,要求新建建筑和進行建筑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筑,應當安裝供熱系統調控裝置、供熱計量裝置和室溫調控裝置。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熱單位應當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實行供熱計量收費。
在第二十七條對建立供熱計量資金管理制度做出規定,明確將系統調控、供熱計量及室溫調控裝置的購置安裝費用納入開發建設成本,實行開發建設單位出資、銀行專戶監管、供熱單位使用、供熱主管部門監督的制度。由供熱企業負責計量裝置的選型、購置、安裝、收費、維護,通過閉合管理,從根本上解決目前計量裝置由開發商購置安裝造成的質量參差不齊、供熱企業不執行計量收費的局面,這是一項新的改革舉措。
在第三十條對加強計量工程驗收做出規定,要求開發建設單位組織供熱計量工程竣工驗收時,應當通知供熱單位參加;未經驗收或者驗收發現未按規定施工、計量裝置和溫度調控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不得交付使用。
在第三十一條加大了供熱計量收費約束,規定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熱單位不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熱用戶可以按面積收費標準的85%交納熱費。
捆綁收費將被處以三千元至五千元罰款
《辦法》專門設用熱服務一章,對居民用熱權益保護及糾紛解決做出了規定。
第三十四條明確了居民的投訴渠道,要求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建立供熱服務承諾制度,向社會公開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準和投訴電話,在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不間斷服務,發現問題或者接到投訴,應當及時處理。
為解決目前收費過程中的各種矛盾,第三十六條規定熱費不得與物業費、水電費等其他費用捆綁收取,不得因不交物業費、水電費等而拒收熱費和限制用熱,違f規定將被處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為維護用戶權益,還規定了熱費退還機制,在第三十七條明確供熱期i熱源單位、供熱單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熱,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應當依據停供時間相應減收熱用戶熱費。
第三十九條明確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內溫度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
為保證困難群眾供暖,第四十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優撫對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用戶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按有關規定實行熱費減免優惠。此外還對暫停用熱、供熱設施維修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個人安裝“換熱器”或被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現象:供熱管網管理和維修,是長期困擾供熱單位、熱用戶、供熱主管部門的難題,也是影響供熱質量,引發供用熱矛盾的重要因素。
規定:《辦法》明晰責任界限,強化維護保養,禁止不當行為。在第四十四條明確了維護責任,規定熱用戶戶外供熱設施和戶內共用設施由供熱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居民熱用戶的戶內非共用設施由熱用戶負責維護。為保護供熱設施安全,明確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對違反者給予行政處罰。
第四十五條要求熱源單位、供熱單位對其運營s理的供熱設施應當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和更新改造,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工程開工前,建設單/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或者供熱單位查明有關地下供熱管線的情況。明確建設工程施工可能影響供熱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供熱單位協商制定安全保護施工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造成供熱設施損壞的,應當及時通知供熱單/修復。
第四十八條規定了禁止熱用戶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七種行為,如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換熱裝置,從供n設施中取用供熱循環水等,第四十九條規定了禁止危害供熱設施安全的八種行為。同時在法律責任中規定對違反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的行為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對供熱施工搶修,《辦法》一方面要求熱源單位、供熱單位應當立即到達現場組織搶修,另一方面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撓、拒絕搶修,對有上述行為的依法由公安機關處置,具體內容體現在第五十一條。
優先發展集中供熱方式
鼓勵利用清潔和可再生能源
現象:保護環境,防止大氣污染是河北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辦法》的許多內容體現了這一指導思想。
規定:《辦法》通過提高供熱的環保水平來體現對社會公眾的服務水平,規定政府要優先發展熱電聯產和大型區域鍋爐等集中供熱方式,鼓勵利用清潔和可再生能源,推廣節能環保的供熱新技術、新設備等。要求在建設過程中,新、改、擴建供熱工程環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供熱單位要加強供熱設施節能減排管理,對設備進行節能環保改造,使其污染物排放達標。
此外,還規定供熱主管部門要對供熱單位能耗實行在線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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