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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11月起施行
時間:2013-10-08 10:52:04 作者:綠建之窗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1210內容摘要:安徽省日前出臺一系列關于保障房建設和管理的政策規定,今后保障房項目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或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區域,并在建筑物明顯位置設立永久性標識,實行責任“終身追究”。為避免保障房位置偏僻、生活配套缺乏等現象,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安徽省日前出臺一系列關于保障房建設和管理的政策規定,今后保障房項目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或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區域,并在建筑物明顯位置設立永久性標識,實行責任“終身追究”。
為避免保障房位置偏僻、生活配套缺乏等現象,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障房建設應充分考慮居民就學、就醫、購物、出行等需求,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礎設施配套完善或者產業集聚的區域。
安徽省在工程質量監管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保障房建設應嚴格執行住宅設計、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節能環保、綠色建筑等國家、省有關準,遵守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和驗收等法定建設程序,健全招標投標機制,加強工程質量監管。
在責任追究上,安徽省明確要求,保障房應在建筑物明顯位設立永久性標識,標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實行責任“終身追究”。
安徽省還允許社會力量投資、運營保障性住房。此外,安徽省還鼓勵社組織和個人將符合條件的自有住房向保障對象出租,或捐贈住房作為保障房。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的將執行公益性捐贈涉及的稅費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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