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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綠色校園評價標準》編制組成立
時間:2014-05-10 20:29:00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1359內容摘要: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3]169號)的要求,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制訂國家標準《綠色校園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編制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于2014年4月18日在北京召開。住房和城鄉...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13]169號)的要求, 由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制訂國家標準《綠色校園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編制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會議于2014年4月18日在北京召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劉彬工程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環境與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湯亞軍、主編單位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筑與節能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同濟大學副校長吳志強教授,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科技處王清勤處長以及編制組專家和秘書組成員共27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環境與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湯亞軍主持。中國城市科學研究會綠色建筑與節能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吳志強教授代表主編單位致歡迎辭,對主管部門、《標準》參編單位及編制組成員所給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謝,同時m對《標準》下一步的工作進行了展望。隨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劉彬工程師對當天的啟動會提出了兩點建議:第一,希望《標準》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準的規定進行編制,《標準》要同時具有前瞻性,在報批階段最大化減少編寫規則上的問題,使標準的報批工作能順利進行;m二,希望《標準》與國家現行的其他標準在條文上做到協調一致。第三,編制組各成員之間要加強團結與協作,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
隨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環境與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湯亞軍也對《標準》編制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宣讀了《標準》編制組成員名單,并宣布編制組正式成立。
《標準》主編同濟大學副校長吳志強教授首先向編制組介紹了標準編制的前期準備工作,并提出了標準編制的重點問題:第一,《標準》各項的評分權重評估體系的構建與重點、難點;第二,《標準》適用于不同區域的中小學及高校整體校園評價的標準內容體系4架;第三,綠色教育及創新評價過程中,如何調動中小學、高校的積極性,創建綠色校園。隨后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科技處王清勤處長對會議接下來需討論的主要內容給出了意見:第一,討論評分標準的體系結構及評價重點;第二,《標準》的技術體系研究及與相關政策法規的4接;第三,《標準》適用于不同區域的評價創新內容。隨后,編制組專家圍繞《標準》的結構體系、評價指標體系、技術重點和難點、編制框架、任務分工、進度計劃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一、 會議討論的重點內容:
1. 標準適用范圍:適用于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既有中小學和高等學校綠色校園的設計、建設和運營的評價。
2. 評價指標體系:根據綠色校園的特點與專家討論建議,考慮到中小學及高等學校的學校校園整體評價特征,指標體系調整為規劃與生態、能源與資源、環境與健康、運行與管理、教育與推廣、特色與創新六類指標和技術創新。各類指標要處理好本專業相關標準的銜接問題。
3. 若干重點難點的專題研究:為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編制組將針對中小學校及高校的校園整體評價特征、地域性氣候特征、校園能源與資源消耗特征、室內外環境質量控制、運行與管理特征、水資源利用、碳排放和綠色教育、區域性創新與特色提升等幾大方面進行專題研究。
4. 評價階段:暫定為設計階段評價和運營階段評價,各類權重指標的設置應考慮規躺杓坪馱誦泄芾砹礁黿錐巍T諞恍┝炕的指標上要與相應的國標進行銜接。
5.評價打分方式:暫定參照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蹋℅B/T50378)(修訂版)評價打分方式。
6. 特色創新:各章編寫專家提供技術創新內容,由主編單位總結凝練。適用于不同區域的中小學和高校的綠色校園評價,適用于不同的社會、經濟及技術條件的校園評價,適用于新建校園和老校園的評價。鼓勵校園建設采用具有地域特色的材料、技術以及特色鮮明的民族元素,提要《標準》評價過程中的靈活性,鼓勵特色和創新。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標準》各章編n組長負責組織本章《專題報告》編寫工作,《專題報告》共包括本章節的編制概況、內容釋義、現場調研及問題分析、指標體系研究、技術體系研究、政策法規、案例介紹、附錄六部分。《專題報告》編寫應遵循全面、科學、可操作三項基本原則,對《標準》內容條文理解、評價操作、專n論述、案例解析不同層次逐步深入,為《標準》的實施提供技術指導。《專題報告》請于2014年5月25提前完成初稿并返回(郵箱:[email protected])。
2. 《標準》各章編寫組長在《專題報告》基礎上,進行統稿及與組內編委進行溝通,撰寫本章節的編制大綱,包含條文框架、指標體系、技術體系等相關內容,各章于2014年6月1日前完成初稿并返回(郵箱:[email protected])。
3.《標準》第二次工作會議暫定于2014年6月初召開,具體會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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