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廳獲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于近日下發了《關于印發自治區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將力爭到“十二五”期末,全區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至少形成5個綠色生態城區。“十二五”期間,全區實現節約標準煤約107萬噸,減排二氧化碳366.8萬噸。全區將著力實施好七項工作,促進綠色建筑發展:
一是全面推進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實施綠色建筑。以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為示范引導,帶動單體建筑的綠色建筑發展,逐步向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過渡。
二是有序創建綠色生態城區,推進東部地區赤峰市、中部地區包頭市和西部地區:J械穆躺生態城區示范建設,確保實現綠色建筑行動目標。
三是積極推進小城鎮、農村地區綠色建筑。鼓勵農民在新建、改建農房過程中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改造。
四是逐步推進綠色建筑的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W災吻及各盟市都要建立鼓勵綠色建筑發展的激勵補貼政策,建立綠色建筑項目審批快速通道。盡快編制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綠色建筑評價標準》。
五是形成綠色建筑產業鏈。逐步形成包括綠色建材、綠色施工以及綠色R檔穆躺建筑產業鏈。
六是健全綠色建筑監管機制。完善從項目立項、規劃審查、施工圖設計專項審查、施工及監理、竣工驗收到運行管理全過程的綠色建筑監督管理體系。
七是加快推進綠色建筑人才建設,建立綠色咨詢和研;構,不斷擴大全區綠色建筑的人才規模和人才儲備。
內蒙古將重點發展一星級綠色建筑,適當發展二、三星級的高星級綠色建筑。“十二五”期末,全區一星級綠色建筑面積達到975萬平方米,二星級綠色建筑面積達到450萬平方米,三星級綠色建筑面積達75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