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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設計質量管控》的通知
時間:2024-08-13 09:42:35 作者:GBWindows 來源:行業網站 閱讀:924內容摘要:為深入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動建設工程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貫徹落實“建設好房子”的部署要求,強化本市住宅工程質量通病的源頭治理,進一步提升住房品質,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在前期閔行區試點開展住宅工程關鍵節點優化設計管控的經驗基礎上,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為深入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推動建設工程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貫徹落實“建設好房子”的部署要求,強化本市住宅工程質量通病的源頭治理,進一步提升住房品質,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在前期閔行區試點開展住宅工程關鍵節點優化 設計管控的經驗基礎上,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上海市建設工程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管理規定》等法規、規定,進一步落實本市新建住宅工程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與設計單位工程設計質量主體責任,現就強化新建住宅工程關鍵節點設計管控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單位應當強化住宅
工程首要質量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根據有關規定,配備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勘察設計質量主管人員,并明確其質量管理責任和上崗等要求。
(二)建筑面積三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工程,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或者工程建設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涉及規劃內容要求需辦理變更手續的,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劃管理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確保規劃要求與施工圖設計文件一致。
(四)建設單位應當與設計單位簽訂合理設計周期的工程設計委托合同,并在住宅工程方案設計階段前,落實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 制度,為風控管理機構參與過程設計質量管理預留合理工作時間。
(五)建設單位在申請項目預售許可證前,應當確保住宅精裝修交付范圍的設計文件已按預售承諾的材料、設備設計完成。預售后如需變更預售承諾的材料、設備,應當征得購房人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變更,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二 、全面落實住宅工程
設計質量主體責任
(一)住宅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業務應當由一家具有相應設 計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承接,設計單位應當任命一名具備住宅設計質量管理能力的注冊建筑師擔任設計項目負責人。
(二)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建筑工程設計行業資質或者專業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接住宅工程設計業務,必須自行完成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專業的施工圖設計。設計單位可以經建設單位同意實行設計總包,在保證整個住宅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將人防工程設計、裝飾工程設計、景觀工程設計、幕墻工程設計、智能化系統設計等專項設計業務,依法發包給其他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分包單位。
(三)具備建筑事務所資質的設計單位單獨承接住宅工程 設計業務,應當自行完成建筑專業施工圖設計,并實行設計總包,在保證整個住宅工程完整性的前提下,經建設單位同意后, 依法將其他專業設計業務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分包單位。
(四)設計單位實行設計總包的,必須與設計分包單位簽訂工程設計分包合同,明確各方的職責、權利、義務及設計質量要求。總包設計單位對分包單位的設計質量承擔管理責任。設計分包合同應當提交建設單位歸檔,并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 部門報送合同信息。
(五)設計分包單位編制專業施工圖或專項設計施工圖必須注明住宅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名稱以及總包設計單位名稱。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當確保設計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圖與住宅各主要專業施工圖相互協調一致。同意設計分包單位編制的 施工圖用于施工的,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施工圖上簽名(會簽)并加蓋注冊建筑師印章。未經設計項目負責人簽章的施工圖,不得用于施工。
(六)精裝修驗收交付的住宅工程,設計單位在完成施工圖并通過施工圖審查后進行裝飾工程專項設計(二次裝修設計)的,各專業通過審查的施工圖上必須注明后續進行二次裝修設計的區域,并按工程設計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對二次裝修 設計提出安全性、功能性、設計使用年限等技術質量要求。
(七)預售型商品住宅,設計單位最遲應當在建設單位申請預售許可證前,結合預售承諾的住宅裝修材料、設備、使用功能等設計依據性文件,完善施工圖或編制二次裝修專項設計施工圖。除明確注明僅為示意以外,施工圖中的材料、設備均 應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且必須與預售承諾的裝修材料、設備保持一致。
(八)已經預售的住宅工程尚未竣工的,設計單位不得在建設單位未征得購房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變更預售承諾 的裝修材料、設備。
(九)設計單位在施工圖審查通過后對住宅各戶型進行二次裝修專項設計,且各戶型的二次裝修工程與住宅主體工程同步實施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對戶型二次裝修專項設計施工圖進行復核,指導設計單位提升設計品質。
(十)申請施工許可證階段,設計單位未向上海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提交各主要專業全套施工圖、計算書等設計文件的,或施工圖審查人員尚未在各主要專業全套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合格章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不得違法出具審查合格證 書。
三、優化住宅工程關鍵節點
設計管控
(一)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對涉及居住品質的住宅工程關鍵節點予以重點關注,組織設計人員匯總相關設計內容在施工圖中編制“住宅工程關鍵節點設計專篇”:
1.預制外墻接縫、外門窗洞口、預制陽臺板根部接縫、廚房、衛生間、敞開連廊、直接接觸土壤的墻板、變形縫、屋面等部位,設計應當考慮防滲漏的加強措施;
2.有坡度或散水要求的地坪,設計選用的面層材料、規格 還應結合施工難易程度、地面摩擦系數控制性要求等進行綜合考慮;
3.應當對門窗、公共走道完成面凈尺寸提出控制性要求;
4.設計應當明確預制外墻墻面與接縫處的防水材料,以及考慮防水材料與外墻涂料的兼容性,如設計選用防水密封膠,應避免密封膠膠縫外側被其他干硬性材料覆蓋;
5.外墻保溫一體化系統,保溫材料的性能、連接節點、構造措施應進行專門設計,并對連接件的材料、性能和安裝提出要求;
6.對住宅外立面的圍護或裝飾材料如何與住宅主體結構可靠連接應當提出設計要求;
7.對墻體飾面材料的錨固或拉伸粘結強度應當提出設計要求;
8.排水管有水封設計要求時,水封深度不應小于50mm;
9.對住宅套內空調形式、空調機位置及管線布置、室外機座板位置及凈尺寸進行統籌考慮;
10.對燃氣鍋爐安裝位置進行專門設計;
11.對緊鄰變配電間、水泵房、電梯設備的居住空間應當考慮隔聲降噪措施;
12.對預防地下室滲漏提出設計要求,地下室樁頭、止水螺桿、穿墻板套管、后澆帶、變形縫等細部構造的防水設計應當明確適用的標準和圖集;
13.地下室室外頂板結構構件迎水面最大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mm,地下室底板、外墻結構構件迎水面最大裂縫寬度不宜大于0.2mm;
14.機動車庫樓地面設計應當采用強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面層材料,不應采用水泥砂漿作為面層材料;當采用金剛砂或環氧樹脂漆耐磨面層時,其找平層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5, 當采用細石混凝土面層時,其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30;
15.室內地面保溫保護層,不應采用水泥砂漿,保護層材料、厚度應當滿足強度和抗裂性要求;
16.對屋面溢流口、地漏等交付后易造成積水的部位,設計應當考慮屋面構造做法,明確完成面尺寸、標高及坡度要求;
17.地下室配電系統應當預留通風、除濕設備用電容量。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配電間應當設置防水淹措施,并預留除濕設備電源;
18.管道井的斷面尺寸應當滿足管道安裝、檢修所需空間的要求。
(二)建設單位的勘察設計質量主管人員應當督促設計項目負責人落實工程設計管理和施工現場服務工作。設計項目負責人應當組織設計人員在施工現場服務工作中對“住宅工程關 鍵節點設計專篇”進行重點設計交底,結合施工進度對關鍵節點施工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指導。
(三)住宅工程設計選擇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應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新技術、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 又沒有相關技術標準的,設計單位應當以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的技術論證意見作為設計依據,并對施工和日常運維提出具體設計要求。
(四)采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住宅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標準及設計深度規定開展裝配式施工圖設計,設計深度必須滿足預制構件安裝施工要求。
四、健全住宅設計質量
管控工作機制
(一)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于通知發布之日起,可結合前期閔行區針對住宅工程關鍵節點優化設計管控的試點經驗,制定本轄區內優化住宅工程關鍵節點設計管控的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工作推進工作機制并組織落實。有關實施方案,請于2024年8月31日前,書面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聯系人:鐘健聯系方式:23116443 )
(二)住宅項目投保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后,保險公司應當委托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機構,對“住宅工程關鍵節點設計專篇”等涉及居住品質的施工圖設計文件開展評估,結合評估情況進行工程質量風險管理,并向相關專業管理部門提交評估報告。
(三)上海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事務中心應當加強對勘察設計行業提升住宅設計質量管控工作的指導,督促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自通知實施之日起,在新建住宅工程施工圖審查過程中,對施工圖設計文件落實本通知有關要求和“關鍵節點設計專篇”進行嚴格把關。
(四)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及各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加強本市住宅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將住宅工程關鍵節點管控措施責任落實情況、功能性實體質量納入日常質量監督檢查內容。對于未按規定落實住宅工程關鍵節點管控措施的責任單位,應當責令整改;造成負面輿情或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進行警示,并按照相關規定取消評優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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