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中的排水、再生水利用、軌道交通、城市照明等地位越來越重要。為提前做好規劃建設,改善薄弱環節,近日省住建廳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城市市政基礎設n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完善,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推進城鎮化建設,造福廣大群眾。
涉及民生的十類規劃列為重點
通知要求,各地在編制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主要應突出以下10類規劃:城市排水(雨水)防澇綜合規劃、城市再生水利用專項規劃、城市供水設施建設與改造規劃、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及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專項規劃、集中采暖區城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城市燃氣專項規劃、城市綜蠼煌ㄗㄏ罟婊、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照明專項規劃。
規劃建設行為嚴格執行“綠色”標準
規劃期限要求以2012年為規劃基準年,近期為2013―2015年,遠期為2016―2020年。已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城市,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新型城鎮化的要求,對專項規劃進行進一步完善。近期規劃建設任務和投資計劃要逐年、逐項列出,確保項目按規劃建設時序實施;p期規劃的建設任務盡量逐年列出,確實無法逐年列出的,可將五年建設任務集中表述。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城建部門按照“先規劃、后建設,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盡快開展城市基礎設施現狀普查,并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需要,以項目為支撐,高質量完成城市基礎設施各類專項規劃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