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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50年我國城市能源利用對策建議
時間:2014-03-27 16:40:37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1680內容摘要:1、引言能源是城市發展的首要物質基礎,《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指出,能源在國民經濟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戰略地位。城市作為社會生產力高度集聚的一種空間組合形態(包括人口、建筑、交通和工商業等)。城市能源系統一般包括能源生產供應、加工轉化ㄖ斬四茉聰費等...1、引言
能源是城市發展的首要物盎礎,《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指出,能源在國民經濟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戰略地位。城市作為社會生產力高度集聚的一種空間組合形態(包括人口、建筑、交通和工商業等)。城市能源系統一般包括能源生產供應、加工轉化和終端能源消費等環節。城市能源消耗,按照部門分,主要是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用服務業居民生活和少量市郊區域的都市農業。按照能源的最前端形式分,主要是煤炭、石油、天然氣、液化天然氣、水力發電、核電和極少量的新能源。
2、我國城市能源利用概況
城市是能源消費的高地,根據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隊2011年的統計,我國城市能源消耗約占我國能源總消耗的3/4,能耗增長速度高于世界城市的平均水平。當前,我國城市能源消費主要存在以下突出問題:能源對外依存度全面過高;一次能源消費以煤為主,能源消費過度高碳化;能源環境污染形勢嚴峻;能源使用效率較低;能耗水平和增速均高于世界城市平均水平等。
從1985到2000年,中國城市人口增長了83%,城市一次能源消費提高了一倍。國家統計局指出,2012年末我國城鎮化率已經達到52.57%。根據國家發改委的預測,2013任夜城鎮化率將達到53.37%。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到2020年城鎮化率達到56%,根據目前我國城鎮化的總體進程,該目標在2020年將很可能被超越。伴隨城鎮化的發展,將拉動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居民生活用能總量將進一步增長。與此同時,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中國宏觀經濟年均增長率將保持在7-8%之間,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與農業現代化共同成為拉動經濟穩健增長的主動力,需要依靠能源作為最基礎的物質動力支撐,這對面向2050未來城市能源支撐系統構成了嚴峻挑戰。
因此,重視城市能源消耗總量控制和提高能源利用質量是我國城市中長期必須妥善處理好的戰略問題。為了實現未來城市可持續、保障新型城鎮化質量命脈的目標,需要從政策的頂層設計上保障我國城市能源利用向轉型;級的態勢去實踐。
3、近期我國城市能源利用政策解讀
國家有關部委自2006年來,對我國未來科技的發展進行了中長期技術發展規劃。如科技部《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中科院《中國至2050年能源科技發展路線圖》和中國工程院《中國能源中長期(2030-2050)發展戰略研究》,為構建安全和環境友好的可持續城市能源供應體系分別進行了到2020年的能源技術創新指引和到2050年的技術應用預見。與此同時,國家相關部委近期對城市能源消費管理方面也提出了若干重要的政策要求(表1),將頁巖氣和煤層氣等新型能源確定為未來城市能源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從城市空間的角度,對建筑節能和城市節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4、國內外未來城市能源消費趨勢展望
從城市能源全生命周期和能源消費代謝視角出發,世界城市能源發展趨勢的主流趨勢包括:現有能源結構逐步得到優化,新能源比例和清潔能源比例逐步提升;低成本、規模化的新能源利用將是城市能源利用的發展戰略重點;基于智慧能源管理和節能減排理念為目標的城市能源利用效率將穩步提升;低碳的生活方式在政府的倡導下逐步被公眾認知、接受和參與進去。
我國未來城市能源利用的總體目標將是城市能源消費逐步實現可持續、低碳、清潔和綠色。即,城市能源供應自給化程度逐步提高、總體扭轉高碳資源的消費格局、能源結構由污染負荷較高向低負荷方面總體轉型、能源的使用將更基于生態環保的理念訴求,為構建宜居城市環境實現城市能源消費環境品質的提升。
5、我國未來城市能源利用政策建議
為了在未來城市的發展中逐步實現該目標,需要綜合考慮以上論述的若干重大能源技術研發、產品設計、產業孵化和規模化應用的轉化周期。因此,為推動相關技術的發展需要在政策管理層面進行思考,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5.1推進城市能源全流程鏈的技術優選研究
根據所在城市新能源資源優勢稟賦、產業基礎和發展需要,著力促進水能、風能和太陽能的協調發展與產業孵化,推動生物質能多元化發展,建立一定特色的新能源示范區。在具備大規模沼氣利用條件的城市,建設城市沼氣管網供應生活燃氣;在太陽能及地熱能資源優良的城市,建設新能源采暖示范工程;利用電力系統低谷時段的新能源富余發電量開展電暖示范;綜合采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建設新能源城市或示范區。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充分應用建筑節能技術、熱泵回收余熱、熱電冷三聯供、路面太陽能收集等技術,實現對新能源的綜合利用。
5.2加強城市能源立法和提升城市經濟能源消費綜合管理水平
強化城市能源立法完善相關行政規章。當前國家正在進一步加強應h氣候變化及發展新能源的法律法規建設,以進一步推動新能源的發展和低碳城市的建設。為此,各城市也應加強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條例的建設進程,通過法律手段保證低碳生態城市建設,并使相關政策措施制度化與規范化。
強化城市能源環節的標準化建設與施行。在標準、補貼和稅收等相關手段中,標準是解決城市能源消費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與其它相關經濟手段的結合將對推動節能城市建設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各城市應充分借鑒能效l準建設方面的經驗教訓,建立和完善節能城市指標及標準建設進程,以標準引領市場行為,以進一步規范和加快節能與新能源創新利用的城市建設步伐。
深化城市能源總量和單位GDP能源強度控制。在“十二五”規劃中,國家提出了至2015年單位GDP能源強度在2010年的基礎上再降低16%的約束性指標,并且會進一步將目標分解到各個地區及城市,為此,各城市須進一步完善單位GDP能源強度目標統計、監測與考核制度的方式方法及相關體系,以調整產業結堋⑻岣吣芐У仁侄危確保約束性指標的實現。
宏觀調控城市能源消費結構。調整與改善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提高各種清潔能源(天然氣等)比重從供應端緩解快速增長的能源需求和溫室氣體排放壓力,也是節能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鑒于我國能源資源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的現實,須通過產業組合方式加大海外清潔能源資源的開拓力度,加大天然氣、鈾、石油等優質能源的進口,并通過相應的國際期貨交易平臺等手段逐步掌握定價權,穩定資源價格。儷鞘幸燦加快能源價格體系改革,通過各種激勵手段加大各種清潔能源的利用,以市場機制來引領能源結構的優化調整。
理順城市能源管理體制并建立協調機制。經濟發展、能源管理和環境保護是一個高度關聯的整體,然而在我國城市經濟實力大大增強的同時,能源的科學管理和環境保護的發展卻沒有跟上經濟發展的步伐,造成部分城市能源緊缺、環境污染加劇等系列“城市病”。管理體制不順、協調機制缺乏是導致其產生的主要原因。具體表現為:在⒕濟增長、輕發展質量的背景下,一批高耗能、重污染的產業紛紛上馬,造成能源效率低下、環境污染嚴重;另一方面各地的能源管理仍以保障能源供給為重點,而忽略能源使用帶來的環境安全問題,城市集中供熱率不高以及高效潔凈城市交通工具發展緩慢等現象都是典型說明。為盡快改⒄庵植煥局面,建立部門間的協調發展機制、加強部門間的廣泛協商與合作是必然要求,使各部門采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形成高效統一的經濟、能源和環境管理系統。
提高城市經濟增長中的低碳水平并協同提升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結構,減少高耗能產品和產量。我國在“十二五”期間加大了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與調整產業結構的力度,特別是發展高端金融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包括加快新材料、新能源等八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與調岵業結構可以最大限度地在保持經濟快速可持續增長的同時,有效緩解我國城市能源利用中面臨的各種問題,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增長速度,這對加快建設節能和新能源創新利用的城市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為此,各主要城市應基于自身的特點,加快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服務業的發展,特別是岫朔務業的發展,同時促進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延長產業鏈,努力降低經濟發展對能源需求及溫室氣體排放的壓力。
5.3提升城市能源規劃能力和改善城市人居環境并
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城市新能源利用目標。為實現我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達到一次能源消費量的15%的目標,“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提出了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由2010年的8.3%,提高至2015年的11.4%的階段性發展目標,并已經被確定為約束性指標。為此,各主要城市應根據自身的資源條件,大力發展核能、水電、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各種新能源及新能源,特別是要加強各種新能源在城市建筑和交通領域的推廣應用,發展低排放和零排放交通2具,建設低排放和零排放建筑,更有效應對未來我國城市能源利用中面臨的各種問題,為低碳生態城市建設打下良好的技術基礎,保證國家新能源及新能源整體發展目標的實現。編制并執行城市新能源發展專項規劃。編制科學的城市新能源戰略,執行城市新能源發展專項規劃,才能夠提高2市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應將新能源列入到法定城市規劃中,要注重新能源和能源的可持續發展,也要注意能源使用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和生物質能,使能源供應更多地脫離傳統化石燃料。城市應廣泛宣傳節約能源和鼓勵使用清潔、高效的新型能源,使市民了解節能和2用新能源和新能源的意義,加大新型清潔能源在城市的推廣和應用,盡可能的使用可重復利用和可再生的材料。
統籌能源與城市人居環境指導城市能源消費。由于能源與環境之間的高度關聯性,在管理方面要求對能源發展和環境保護進行統籌考慮和綜合管理,充分強調能源經濟效率和環境制約因素在能源發展中的作用。通過制定合理的產業能效標準和排放績效標準,為城市經濟、能源和環境的可持續性發展提供科學性、系統性決策支持。一是對城市的高肽堋⒏呶廴靜業,依據清潔生產標準,制定出合理、切實可行的單位產品能源消耗系數、單位產品大氣污染物排放系數,以此作為衡量標準推進城市產業結構升級,推動經濟發展不斷優化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二是要充分強調工業園區在節能降耗方面的作用和地位,以園區為載體,依據城敕⒄棺芴逡求,執行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績效管理,從源頭上加強能源與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從而有效推動城市能效的顯著提高和污染物排放的總量控制。
構建基于社區網格的城市物業能源消費管理單元。社區是構成城市的細胞,發展社區低碳物業,試行開展社區家庭碳普查。建設智能化物業系統,對每戶家庭每月用電、用水、用氣、正常出行及非正常出行等能耗和消費行為進行記錄、分析和測算,解析家庭日常生活的“碳足跡”,深入推行“碳中和”念,引導居民樹立低碳生活態度。
5.4推進以綠色建筑為主體的建筑技術產業化進程
健全綠色建筑發展的制度體系。健全、完善綠色建筑推廣法律法規體系,形成中央和地方各層級的綠色建筑法律法規體系。編制適合不同地區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制定適合不同氣候區的綠色建筑應用技術指南、設備產品適用性評價指南、綠色建材推薦h錄。建立綠色土地轉讓制度;增加綠色建筑設計專項審查內容;建立綠色施工許可制度;實行民用建筑綠色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綠色建筑全壽命周期各環節資格認證制度;建立建筑的精裝修制度。設立綠色建筑領域的重大研究專項;加大綠色建筑領域核心平臺建設;加速建立以企業為主,h、學、研結合的創新體制。
完善綠色建筑發展的配套政策。全面推行綠色建筑的經濟激勵政策,如專項補貼、快速立項、免征所得稅、營業稅、容積率返還、購房貸款利率優惠等。加強綠色建筑上下游行業能力建設。設立國家綠色建筑創新獎和鄉土綠色建筑創新獎;建立綠色建筑從業人員定期培訓機制;加強高等學校綠色建筑相關學科建設。積極扶植綠色建筑環保產業。建設綠色建筑材料、產品、設備等產業化基地;完善標準體系和市場準入制度。
5.5創新城市能源市場供應機制并加大經濟政策激勵
強市場機制建設,通過各種經濟激勵措施促進低碳產業和技術的推廣應用是推進低碳生態城市建設的重要保障,為此,各城市應研究和探討加強市場機制建設的方式方法,并采取稅收、補貼等優惠措施,促進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還應注重綠色信貸、綠色交易平臺等融資手段,使節能減排 業和技術得到滾動式發展,才能將節能服務公司等機制發揮到極致。通過稅收、信貸優惠等政策的制定,鼓勵企業進行各種能源利用研發活動;同時也要充分利用市場競爭機制,出臺各種嚴格的技術質量標準、市場準入限制以及各種信息披露制度等,實施優勝劣汰,促進企業自覺開展節能 耗和污染治理。
5.6深化推進分布式能源和促進市民參與能源創新實踐
分布式能源已經成功應用在美國、法國、日本和丹麥等發達國家,在我國部分地區也有應用。為了提供能源,特別是新能源的利用比例,以天然氣為主要能源樣式,深化推進分布式能源在我國大中型城市的規模化應用,對于城市能源效率的提高具有決定性作用。與此-時,市民作為城市的活動主體,必須促進市民全面參與到城市能源創新利用中,在協同使用能源經濟杠桿作用的同時,推動市民轉變能源利用方式,主動降低單位能源消費,逐漸形成綠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6、結語
我國城市未來能源消費在總量上依然保持上升的態勢,這將可能加重我國能源供應端的壓力、加劇城市和區域的環境污染、提高城市碳排放總量等。為了緩解或改善該局面,我國城市能源利用必須堅持低碳的能源消費策略,推進城市能源領域優選技術創新、加強能源立法和執法、強化能源經濟的市場效應、提升能源規劃,特別是在低碳理念指導下落實到地塊層面的城市能源控制性詳細規劃型平綠色建筑產業化在城市的集聚、改善和優化城市能源供應的結構、推進分布式能源在我國城市的應用,并提高市民主動參與城市能源創新的力度和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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