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新修訂的城鄉規劃條例設專章保護城市生態特色
時間:2014-05-19 17:34:07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1308內容摘要:“經依法批準的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實行項目準入制度,確需對生態底線區進行調整的,須事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常委會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新修訂的《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特色與亮點。2006年,《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頒布實施。...“經依法批準的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實行項目準入制度,確需對生態底線區進行調整的,須事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湖北省武漢樅舜蟪N會近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新修訂的《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的特色與亮點。
2006年,《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頒布實施。武漢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副主任龐少華說,隨著經濟社會和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已難以適應武漢市城鄉規劃工作的需要,為進一步規范城鄉規劃工作,促進武漢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而修訂該條例。
新修訂的條例設“生態與城市特韉墓婊保護”專章,從城市的總體空間布局、生態框架的構建、山水景觀的維護、歷史文化的傳承等方面,對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作了具體規定。
城鄉生態的合理保護是城鄉規劃的必然要求。為此,“生態與城市特色的規劃保護”專章規定: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實行項目準入制度,禁止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建設項目進入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生態底線5應當建立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生態底線區。
“新修訂的條例還明確,確因國家、省、市重大項目的建設需要或者上位法規劃調整,對生態底線區進行調整的,必須事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龐少華解釋說,這意味著,調整生態底線區,不是哪些單位或哪些部門說了就可以算的。
為切實保障公眾利益,保證規劃許可的公開透明,新修訂的條例規定,編制城r規劃,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向社會予以公示,公示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公開規劃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
新修訂的條例還規定,武漢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對因承擔生態保護責任而導致合法利益受損的單位與個人給予補償。
新修訂的條例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 相關文章
-
-
11-062020天津海綿城市及園林景觀建設展覽會
-
09-03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度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和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的通知
-
07-10關于公布《深圳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及實施方案(優化)》的公告
-
05-21[分享]海綿城市熱潮下的冷思考
-
07-14國家能源局:太陽能采暖政策即將出臺
-
07-14江蘇阜寧創建綠色建筑示范縣
-
07-03天津發布《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
07-03杭州“綠色建筑”將享稅費優惠政策
-
綠建政策
本欄最新更新
-
03-06湖北“綠建條例”下月實施,符合要求的綠色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
-
12-06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
10-08湖北日報|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提請二審 將綠色建筑從業主體及其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
05-19關于征求《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意見的函
-
12-07關注丨為綠色建筑信貸開“綠燈” 湖北省首單綠色建筑性能保險落地
-
09-24關于公布湖北省部分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認定名單的通知
-
03-09【湖北】關于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工作的通知
-
03-08【湖北】關于實施《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2021)的通知
-
10-13關于印發《湖北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
10-13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2021)的通知
本欄推薦
閱讀排行
通信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汽車博物館東路1號諾德中心2期6號樓1201 郵編:100070 網站合作:QQ:1658253059 電話: 13693161205 18501126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