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
時間:2014-04-06 10:25:33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4287內容摘要: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文號:武城建規〔2014〕6號各區建設局、發改委、國土規劃局、環保局、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為了加強我市綠色建筑發展與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琛白試唇讜夾停環境...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
文號:武城建規〔2014〕6號
各區建設局、發改委、國土規劃局、環保局、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
為了加強我市綠色建筑發展與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現對我市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保障性m房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應按綠色建筑標準進m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二、政府投資項目、大型公共建筑執行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頒布的《武漢市綠色建筑基本技術規定》,保障性住房E行住建部頒布的《綠色保障性住房技術導則》。
三、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計劃時,應當明確提出實施綠色建筑的建設要求,并落實到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可行E研究報告、固定資產節能評估文件、項目立項申請表等相關項目立項文件中,增加綠色建筑建設目標、初步技術方案、效益分析等相關內容,對保障性住房應將有關成本納入投資概預算。
四、市(區)發展改革管理部門應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環節增加綠色建筑建設目標、初步技術方案、效益分析等相關內容的審查。對達不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的項目不得通過節能審查。
五、 市(區)國土規劃管理部門在進行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時,應按綠色建筑標準對項目用地指標、建筑布局、日照條件等進行審查。對達不到綠色建筑相應標準要求的不得出具規劃許可證。
六、市(區)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批,提出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保護措施。對達不到綠色建筑相應標準要求的不得通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
七 、施工圖設計單位應按項目立項方案,規劃設計方案、節能審查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和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
八、施工圖設計審查機構應根據項目立項批文、規劃設計審批意見、節能審查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和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查要點和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審查,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九、施工單位應按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綠色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編制綠色施工技術方案,對綠色施工全過程負責。項目監理單位應嚴格按照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和綠色建筑標準的要求實施監理,針對工程的特點制定符合綠色建筑要求的監理實施細則。
十、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綠色建筑設計文件、綠色施工方案及相應的標準、規范對綠色建筑項目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 建設單位應將綠色建筑設計內容納入工程驗收內容,工程驗收合格后報市區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
十二、 市(區)住房保障房管部門應按綠色建筑相關標準規定提出運行管理要求,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合同約定和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做好綠色建筑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十三、各職能部門按照管理分工,提出各管理環節對綠色建筑進行審查和監管的措施,對不嚴格執行綠色建筑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建筑工程各方主體,應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第530號令)和《湖北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依法進行查處。
十四、本《通知》有效期二年。
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武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武漢市環境保護局
武漢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
2014年3月29日
- 相關文章
綠建政策
本欄最新更新
-
03-06湖北“綠建條例”下月實施,符合要求的綠色建筑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
-
12-06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
10-08湖北日報|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提請二審 將綠色建筑從業主體及其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
05-19關于征求《湖北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草案)》意見的函
-
12-07關注丨為綠色建筑信貸開“綠燈” 湖北省首單綠色建筑性能保險落地
-
09-24關于公布湖北省部分施工圖審查人員資格認定名單的通知
-
03-09【湖北】關于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申報工作的通知
-
03-08【湖北】關于實施《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2021)的通知
-
10-13關于印發《湖北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
10-13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施《綠色建筑設計與工程驗收標準》(DB42/T 1319-2021)的通知
本欄推薦
閱讀排行
通信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汽車博物館東路1號諾德中心2期6號樓1201 郵編:100070 網站合作:QQ:1658253059 電話: 13693161205 18501126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