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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全文)
時間:2016-07-05 19:15:54 作者:GBWindows 來源:行業網站 閱讀:2095內容摘要: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遼寧省綠色 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遼寧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msp......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遼寧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遼寧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5年7月30日遼寧省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省發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精神,全面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切實轉變我省住房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抓住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把生態文明融入城鄉建設的全過程,從政策法規、技術標準b產業支撐、科技推廣、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和社會參與等方面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集約節約利用資源,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建筑舒適性、健康性與安全性。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推動。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和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綜合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手段,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
2.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我省不同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條件、氣候特征、建筑特點及人民生活習慣,合理制定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和技術路線,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3.全面推進,突出重點。既考慮單體建筑,又考慮城市或區域的統籌規劃和總體布局。重點推進政府投資公益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重點推動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建設。
4.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不斷加強政策法規體系建設,完善相關標準和規范,逐步使綠色建筑的發展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三)主要目標
1.新建建筑。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到2015年,綠色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20%以上,到2020年,綠色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以上,盡快制定并推行75%的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2.既有建筑節能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
3.自2015年起,沈陽、大連及沿海城鎮和經濟發達地區的新建房地產項目按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比例達到30%以上,力爭達50%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抓好新建建筑節能
1.科學做好城鄉建設規劃。樹立建筑全壽命周期理念,依據國家和省綠色曛行動有關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和當地氣候特點,將綠色建筑比例、空間利用率、綠化率、可再 生能源利用率、綠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廢棄物回用比例、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率等指標體系納入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研究制訂綠色建筑發展規劃晷卸計劃,進一步明確綠色建筑近期和中長期發展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建筑運行節能監管、節約型城鄉建設等領域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
2.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標準。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城鎮建筑設計階段要100%達到節能標準要求,施工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99%以上。制定或修訂綠色建筑規劃設計、定額造價、檢測驗收標準,實行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和建筑能效標識制度,不斷提高工程質量。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慮炕對大型公共建筑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審查。落實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制度,嚴格執行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一票否決制”。要因地制宜推廣建筑物外遮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住房全裝修、屋頂墻體綠化、雨水收集及中水回用等綠色適宜技術,推行綠色施工,推廣應用施工新技術灤律璞福強化施工揚塵及噪聲等污染治理,繼續開展綠色文明安全工地評比活動,引導新建建筑由以節能為主向綠色建筑發展方向轉變。
3.大力發展城鎮綠色建筑。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沈陽、大連及有條件的市建設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5年起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積極推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城市新建區域(規劃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等)要爭創綠色生態城區。到2020年,全省力爭創建2至3個國家級綠色生態城區,各市力爭創建1個及以上省級綠色生態城區。
4.積極推進綠色農房建設。積極探索建設適合農村特點的綠色農房,編制農咦≌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村鎮綠色建筑技術指南。結合村莊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把建設綠色農房作為重要內容,加強試點示范。要大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農業廢棄物再利用、新型采暖方式、圍護結構保溫隔熱、省柴節煤灶、節能炕、生物質燃池采暖等農房節能技術,呤低平生物質能利用,重點發展沼氣和秸稈氣化等集中供氣。到2015年,全省每個縣(市)建設至少1個綠色農房省級示范村,基本建成一批綠色農房省級示范項目。
(二)繼續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1.加快實施節能改造。各市要重點清查既有建筑總量,以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改造為重點,合理制訂既有建筑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并配套制定有關獎勵政策。在舊城區綜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有條件的地區要同步開展節能改造。要依照國家及省有關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標準對擬改造項目進行改造評估,節能改造工程竣工后必須進行能效測評。承擔國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任務的市、縣(市)要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
2.鼓勵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進行節能改造,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當制定節能改造方案,并將空調、采暖、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作為節能改造的重點,優先選用可再生能源技術。改造前可以委托專業的能源服務機構對節能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等進科學論證,適當時可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組織實施。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在其改造過程中進行監督與管理,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協助。
(三)積極開展城鎮供熱系統改造
要依據城市總規劃組織編制供熱發展規劃或熱電發展規劃,優化供熱布局。鼓勵集中建設大型熱源廠和對單純發電企業進行供熱改造。加大城鎮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力度,提高熱源效率和管網保溫性能,優化系統調節能力。推廣熱電聯產、高效鍋爐、工業廢熱利用、“吸收式熱泵”和“吸收式換熱”等技,提高集中供熱管網輸送效率,開展城市集中供熱老舊管網系統改造,減少管網熱損失,降低能耗。嚴格控制新建燃煤熱源,新建、改建、擴建熱電廠的供熱能力必須達到1000萬平方米以上,城市新建成區新、改、擴建單臺燃煤鍋爐蒸發量不小于90噸/小時。繼續“撤小并大”,繼續推進“一縣一熱源”建設。到2017年底前,在現有熱網覆蓋區域內,除調峰鍋爐外,撤并所有供熱燃煤10噸以下小鍋爐,實施區域一體高效供熱工程。工業園區、工業開發區、新城鎮原則上只能規劃建設一個區域高效熱源或依托大型熱電企業集中供熱。
(四)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
1.加大可再生能源技術建筑應用力度。積極推動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組織編制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專項規劃及年度應用推廣計劃。加大太陽能供熱制p、太陽能與淺層地能耦合利用、城鎮生活垃圾和污泥沼氣利用、工業余熱利用、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等新能源利用技術推廣力度,推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建筑中的一體化、規?;瘧谩猿挚稍偕茉醇夹g應用工程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原p。政府投融資的建筑項目以及三級以上(含)民用建筑的商場、酒店、醫院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建筑節能規劃的要求,利用至少一種可再生能源。研究制訂我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的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或技術規程,督促指導全省各地制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技術導則
2.鼓勵太陽能光熱光電利用。鼓勵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項目實施,支持太陽能光電項目并網發電,逐步完善建筑光伏發電上網政策。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應優先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光熱一體化屋面和墻體以及遮陽系統,鼓勵新建 業廠房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屋面;加快太陽能建筑光熱一體化推廣應用,太陽能資源適宜地區自2015年起實行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的強制性推廣政策及技術標準。
3.因地制宜推廣地源熱泵系統。在資源條件適宜地區,優先發展再生水源熱泵系統(含污水、工業廢水、工業余熱等),積極發展土壤源、地表水源(含江、河、湖、海等)熱泵系統,科學發展地下水源熱泵系統。重點是在城市集中供熱管網難以覆蓋的地區推廣應用地源熱泵系統,鼓勵在夏季制冷、冬季供熱和全天供應熱水的“三聯供”或供熱制冷“雙聯供”項壬希以及對供熱制冷有自主控制需求的項目上,優先應用地源熱泵系統。鼓勵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既有燃煤、燃油鍋爐供熱制冷等傳統能源系統改造時,改用熱泵系統或與熱泵系統復合應用。
(五)強化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1.建立完善的公共建筑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額管理制度,加強能耗監測和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將單位面積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年總能耗高于1000噸標準煤的建筑確定為重點用能建筑并進行動態管理。通過能耗統計,每年對50%以上的重點用能建筑進行能源審計,獲得財政支持的公共建筑改造必須事先完成能源審計,能耗統計和能源審計結果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推行節能運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研究能耗定額標準與用能系統運行標準,建立超定額加價制度。在沈陽、大連兩市率先實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電耗)定額管ㄖ貧取
2.推行能耗分項計量和實時監控,大力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節水監管平臺建設。不斷完善省級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擴大監測范圍。建立各市級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并與省級平臺聯網。新建、改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步設計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鼓勵既有公共建筑安裝分項計量裝置,并納入省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實時上傳能耗數據。加強監管平臺建設的統籌協調,實現監測數據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公共建筑業主和使用權人要加強用能系統、分項計量設備的維護管理,嚴格執行公共建筑調溫度控制等有關規定。
3.制訂《遼寧省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管理實施細則》。對新建、改擴建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進行能源利用效率測評和標識。研究并適時開展公共建筑節能量交易試點。推動地方和各類示范區開展試點,搭建公共建筑節能量交易平臺,對超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筑采取強制節能改造或購買節能量的方式實現節能目標。研究制定建筑合同能源管理辦法,引導企業和社會資金投資建筑節能領域。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及建筑節能技術咨詢服務體系。
4.繼續抓好“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將節約型校園節能監管平臺建設工作與高校后勤管理、數字化校園建設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能耗水耗監測數據,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斷完善校園能耗水耗監測平臺,并與省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聯網實時上傳監測數據。支持全日制高p實施校園建筑節能綜合改造,降低單位面積的能耗水平。
(六)加快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研發推廣
1.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標準規范,出臺綠色建筑工程定額和造價標準,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充分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龍頭企業,通過政策扶持和市場引導,形成產學研一體化的科研機制,設立綠色建筑工程技術中心,培養一批技術過硬的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科研團體和領軍人物。
2.不斷提升綠色建筑新技術。加快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及設備研發,重點研發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綠色建材、廢棄物資源化、環境質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術以及太陽能高效集熱器、熱泵機組、高效換熱器等關鍵節能設備。開展綠色建筑節能體卵芯考凹際跫成示范,突破綠色建筑設計模擬軟件、安全環保型外墻保溫材料成套裝備、部品模數化技術裝備、高性能絕熱材料產業化等關鍵環節。研發綠色建造與施工技術。
3.積極開展綠色施工示范。推廣綠色施工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加強對綠色施工組織設計及綠色施工方案的審查,加強對綠色施工全過程監管。到2020年,省轄城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全面普及綠色施工。
4.進一步完善新技術新產品備案制度。出臺建筑節能技術與產品應用認定管理辦法,編制綠色建筑重點技術推廣目錄,優選適合綠色建筑發展的技術,對綠色建筑適用的新技術新產品優先推廣應用。加強綠色建筑全壽命期和多專業集成兩個維度的重點關鍵技術研發,對綠色建筑相關的研究課題給予政策、資金支持。
(七ù罅Ψ⒄孤躺建材
1.加強綠色建材管理。編制和發布推廣、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設備、技術、工藝目錄和供熱系統產品目錄。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編制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加大推廣應用力度。加強綠色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時公布抽查信息,引導規范市場消費。
2.全面推進墻體材料改革。深入落實“禁實限粘”工作,加快發展以工業廢渣、粉煤灰、煤矸石、爐渣、尾礦等固體廢料為原料研發、生產的新型建材。進一步提高新型墻體材料和節能、利廢建材生產及應用比例,充分發揮墻改基金的引導和調控作用,促進綠色建材的發展。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和稽查,杜絕性能不達標的建材進入市場。
3.支持綠色建材產業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結合當地資源稟賦,發展安全耐久、節能環保、施工便利的綠色建材。加快發展防火隔熱性能好的建筑保溫材料和體系,積極發展非粘土制品、蒸壓加氣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復合一體化墻體材料、一體化屋面、低輻射鍍膜玻璃、斷橋隔熱門窗、遮陽系統等建材。開展節能利廢新型墻體材料、保暇熱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建筑鋼結構等綠色建材產業示范。
4.加強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推廣使用。到2015年末,標準抗壓強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達到總用量的10%,屈服強度400兆帕以上熱軋帶肋鋼筋用量達到總用量的45%;加強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的監督管理,進行省內預拌混凝土攪拌站能力比對,著力提高全省預拌混凝土的質量和工程使用率;推動預拌砂漿、干混砂漿的使用。
5.加強和規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鼓勵企業研發、生產、抗閿τ寐躺建材。鼓勵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優先使用獲得評價標識的綠色建材。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政府投資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應使用獲得評價標識的綠色建材。
(八)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
1.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組織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裝配式建筑標準化研究,建立并完善相關的設計、施工、部品生產等標準體系和工程建設管理制度。推動結構件、部品、部件的標準化,提高標準件的通用性和可置換性。積極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預制裝配 混凝土、鋼結構等建筑體系,支持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工業化基地建設。完善裝配式建筑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健全監管體系,保證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
2.推行住宅全裝修。倡導設計先行的理念,引導住宅裝飾裝修設計提前參與建筑設計,減少二次拆改造成的污染和浪費。開展裝飾裝修工廠化生產示范試點、菜單式裝修住宅小區試點,并給予一定政策扶持。提升裝飾裝修產業化水平,各地打造一批品牌家裝企業,實現部品標準化、生產工廠化、現場裝配化、管理信息化,建立家裝企業誠信體系,為全裝修住房瘟刻峁┦諧”U?。鼓乐悄芑b修住宅,完善相關技術標準。2015年起,各地新建5萬平米以上的住宅小區要全面推行全裝修住房,全裝修住房比例不低于10%,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住宅中全裝修面積比例不低于50%。
3.逐翁岣咴ぶ坡?。隔|幸根據發展水平不同,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技術標準體系。重點推廣預制樓梯和疊合樓板,培育預制構件生產企業。新建政府投資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應率先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全省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住宅新開工面積占住宅新開工總面偽壤逐年提高。
4.支持開展示范試點。按照“由少到多、由簡單到復雜、由單項突破到多項集成”的步驟,推進工程試點示范。以政府投資項目引領帶動裝配式建筑向市場化發展;鼓勵引導開發建設單位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開發建設;加大現代建筑部品和技術在工程建設中的推廣應用。有條件的城市要逐步建設1至2個建筑產業現代化園區。
(九)嚴格建筑拆除管理程序
1.建立健全拆除制度。探索實行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需拆除報廢的,所有權人、產權單位應提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回用方案,促進建筑垃圾再生回用。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嚴格執行拆除程序。各市及建筑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要加強建筑維護管理,對符合城鄉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除重大和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和歷史文化保護建筑的,要按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1.建立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研究制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技術規范,建立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標識制度,規范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政策上扶植建筑垃圾資源化專業企業,生產高附加值和高推廣利用值的產品;規范建筑的拆除過程,實現早期分離處理,從源頭上保證建筑垃圾資源化條件;對于亂拆亂用建筑垃圾的企業要予以處罰或收取排污處理費。充分利用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促進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和產業化。
2.促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積極推進省轄市全面開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系統推行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再利用等各項工作,加快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推廣,實行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實現施工過程中垃圾的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地。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綠色建筑發展目標責任制
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住房城建設廳將綠色建筑行動的目標任務科學分解到省轄市和擴權縣政府,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實行責任制和問責制。各市要按照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編制本地區的實施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要把貫徹落實本方案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并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建立完善綠色建筑獎懲機制
鼓勵市、縣(市)政府出臺發展綠色建筑的相關土地、財政激勵政策研究規劃建設階段綠色建筑容積率獎勵政策。完善綠色建筑金融服務體制,金融機構對購買綠色住宅的消費者給予適當的購房貸款利率優惠。對實施綠色建筑項目企業和經認定的新型墻體材料、廢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資源綜合利用建材,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綠色建筑發展需要,及時公告綠色建筑相關技術、產品的推廣目錄,在政府采購中,優先購買列入推廣目錄的產品。政府投資的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大型建筑以及居住小區,未獲得綠色建筑評 星級的,不予推薦申報遼河杯、魯班獎等評優評獎項目。對不按《遼寧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施工,造成揚塵污染被依法處罰的,取消各類評比、評價資格。對獲得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項目和具備一定條件的綠色生態城區,按相關規定申請中央財政獎勵。
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制定并發布綠色建材生產的相關政策;及時公告綠色墻體材料目錄,根據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重點支持綠色墻體材料發展,鼓勵企業生產、應用綠色墻體材料。
(三)深化城鎮供熱體制改革
各市要制定和完善供熱計量價格和收費辦法,嚴格執行兩部制熱價。新建建筑、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實行按熱量計量收費。要制定出臺切實可行的采暖費“暗補”變“明補”實施方案,盡;將采暖費理入工資。對實行分戶計量有難度的部分住宅,采用按小區或樓宇為單位供熱計量收費。實施熱價與煤價、氣價聯動制度,對低收入居民家庭要建立取暖救助制度,提供供熱補貼。推進供熱企業改革,進一步規范供熱市場經營行為,理順熱源、管網、用戶的利益關系。
(四)完善標準體系
全方位規范引導建筑節能,健全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強化新建建筑源頭管理,科學合理地提高標準要求,盡快修訂綠色建筑工程建設、運營管理、能源管理體系等標準,編制綠色建筑區域規劃技術導則。適時修訂適合不同類型建筑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編制、發布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建筑設計、結構設計、施工與質量驗收等標準,完善住宅產業化標準體系。研究制定覆蓋賓館飯店、商場超市、文化場館、體育場館、學校、醫院等不同類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額和理用能指南。完善節能保溫設計、施工技術標準,修訂預拌混凝土生產管理規程,編制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相關標準規范。
(五)強化能力建設
加快建筑能耗統計制度研究,完善建筑耗統計體系和建筑節能量統計監測方法,啟動建筑能耗統計制度試點。加強建筑節能服務能力建設。加強第三方的節能量審核評價及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加強建筑節能服務市場監管。鼓勵大型供熱企業、建筑節能科研單位、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支持節能服務公實行規模化、品牌化經營。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體系建設,推行第三方評價,健全綠色建筑評價專家隊伍,嚴格評價監管程序。
(六)擴大綠色建筑相關試點示范
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的支持,組織實施綠色建筑相關示范工程。繼續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低碳生態城(區)”、“園林城市”等建設。單體綠色建筑的示范,可申請國家綠色建筑補貼。通過示范積累經驗、擴大影響,加快推進綠色建筑工作。
(七)加強宣傳培訓
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普及綠色建筑常識,提高全社會認識。加強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有關管理部門人員培訓,將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等相關知識作為繼續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提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全面培訓綠色生態城區規劃和綠色建筑人才。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相關課程,加強相關學科建設。組織規劃設計單位、人員開展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規劃與設計競賽活動。加強對外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學術交流、技術研討等活動,促進省綠色建筑技術與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動我省綠色建筑快速健康發展。聲明:本站所有內容,凡注明來源:綠建之窗”或“本站原創”的文字、圖片等,版權均屬本網所有,其他媒體、網站等如需轉載、轉貼,請注明來源為“綠建之窗”。凡注明"來源:XXX"的內容,為本網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是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侵權,也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對不遵守聲明或其他違法、惡意使用本網內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管理員QQ: 4993067 32533240,緊急聯系方式:13693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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