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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將綠色建筑建設情況列入地方政府評價考核體系
時間:2014-06-13 23:17:59 作者:本站編輯 來源:網絡媒體 閱讀:1301內容摘要: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獲悉,從今年起內蒙古將綠色建筑建設情況列入地方政府評價考核體系,加快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針對當前全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的實際情況,內蒙古將建立綠色建筑目標考核體系,把綠色建筑規劃目標科學分解到各盟市,將目標完蚯榭齪痛朧┞涫登榭瞿扇敫...記者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獲悉,從今年起內骯漚綠色建筑建設情況列入地方政府評價考核體系,加快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
針對當前全自治區綠色建筑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的實際情況,內蒙古將建立綠色建筑目標考核體系,把綠色建筑規劃目標科學分解到各盟市,將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
按照規劃,內蒙古將從經濟水平、資源稟賦、生態環 、城市特色等方面綜合考慮,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重點發展一星級綠色建筑,適當發展二、三星級的高星級綠色建筑,每年實行目標化管理。
據介紹,結合各盟市城市建設發展水平、自然資源和生態條件,內蒙古將有序推進東部地區赤峰市、中部地區包頭市和西部地區烏海市的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建設,確保實現 色建筑行動目標;推進小城鎮、農村地區發展綠色建筑,鼓勵農村地區使用綠色建材和技術,支持農民在新建、改建農房過程中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改造。
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內蒙古新建、改擴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500萬平方米,全區綠色建筑面積達到新建民用建筑總量的20%。
據了解,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2、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評價標準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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